各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21〕13号),我校现启动一流本科课程校内申报工作,请各学院组织申报,严格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和《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》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。后续安排将会在收到推荐指标等信息后另行通知。
注意:
-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,各类课程具体要求请参阅《通知》及《申报说明》。
-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。课程主讲教师、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。
- 本次所提交申报表用于校内评审,不是最终版,暂不要求提交附件材料(可以先自行准备)。
- 2020年11月已参加校内预申报的三类一流课程(见汇总表)只需要补充填写汇总表,无需再提交申报书。
- 有关通知文件及汇总表、申报书模板请至质量工程管理系统网站下载。